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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回访 为未成年人播撒关爱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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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柳、项思丽  发布时间:2020-10-13 09:17:51 打印 字号: | |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的监护照料,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一行人来到当事人家中,对一起案件进行了回访。

该案是一起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案件,被告人胡某因女儿吾某未按其要求的饭量吃饭而殴打吾某,曾把吾某头部往地上磕撞,造成轻伤一级,还曾因殴打吾某,致其头部轻微伤。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认为,受害人吾某主要由被告人胡某照顾,一旦胡某被判处刑罚,吾某将面临着无人看护的不利局面。本案因家庭教育问题引发,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修复亲情裂痕,应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审判政策,对被告人判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刑罚。经过合议庭充分调查、协调,最终,检察院撤回抗诉,原审判决生效。同时二审法院建议当地职能部门和机构加强社区监管和判后回访等工作。

判决下发后不久,市中院法官远赴扎兰屯市胡某的家中对其进行了突击回访,当面了解吾某现在的生活学习及身心情况。经了解,本案发生后,胡某没有再对女儿实施伤害行为,吾某与胡某的关系比较融洽。回访法官对胡某表示,教育孩子虽然是家务事,但殴打孩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自己也要面临着刑事处罚,要以本案为鉴,时刻警醒自己。胡某也认识到自己教育方式的不当与危害,称教育孩子的方式过于简单粗暴,有时候就是单纯为了孩子“好”,加之一个人带孩子压力比较大,没有考虑到孩子的身心特点和真正需求,以后一定会转变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

对受监护人侵害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关爱,是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落实《“爱苗、护苗、复苗”工作规则》的具体化措施,切实让“爱苗、护苗、复苗”保护政策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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