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2日至26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唐胜君等被告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该案起诉被告人共41名,指控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告人33名。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以被告人唐胜君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固定,人数众多,在牙克石市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违法犯罪活动,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等14个罪名,依靠组织的强势地位获取经济利益。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的影响。
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部分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因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庭审持续进行了五天。法庭休庭后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