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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失信惩戒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人民法院有效利用失信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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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7-26 15:03:35 打印 字号: | |
  出差不能坐高铁,宴请无法用银行卡买单……7月初,吉某匆匆赶到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干警描述其上述尴尬经历,并主动还清所欠他人债务。

    2016年,吉某向老乡白某借款44200元,借款到期后吉某不仅不偿还欠款,竟然还玩起了失联的把戏,白某无奈将吉某诉至法院,法院缺席判决吉某偿还白某借款。2018年4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鄂温克旗人民法院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未果,遂采取公告并通过吉某亲友转达等方式通知吉某履行义务,但吉某均未予理睬。于是,鄂温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吉某采取了网络执行强制措施,依法对吉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将其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并冻结了其相关银行账户。

    近日,吉某与朋友外出,在一处高铁站买票时被铁路部门告知,法院限制了其出行方式,拒绝向其售票。当时面对朋友异样的眼光,吉某尴尬无比。之后,吉某宴请亲朋,结账时又被告知其银行卡无法支付,两件事让吉某颜面扫地,迫于失信惩戒压力,吉某主动到法院交纳了全部案件款及诉讼执行费用,执行人员随即解除了对吉某的限制措施。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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