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满洲里市人民法院举行听证会,三名员额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认真听取了申请人邢某的司法救助申请,听证现场既井然有序又充满温情。
申请人邢某工作期间因一氧化碳中毒,经鉴定为七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从事劳动,妻子又身患重病,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经过满洲里市人民法院的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邢某属于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因此邢某向满洲里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经过合议庭合议、救助委员会讨论,认为申请人邢某生活困难,收入微薄,身体状况不佳,遭受损失重大的情况确属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因此同意给予救助申请人邢某司法救助金100 000元整。
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支付救助金,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直接体现,满洲里市人民法院本次听证会的成功举行,有效落实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使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真正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