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要求,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严格审限管理,促进审判效率不断提高。
一是审限数据共享。利用数字法院平台统一设定的全市法院审限管理预警机制,对临界审限的案件除向承办人发出通知警示外,还向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审管办)人员发出警示通知,双管齐下,督促承办人员限期审结。
二是设置审核程序。对于因法定事由需扣除审限的案件要经过四级审批流程,即所在业务庭室负责人及主管院长审签,后审管办相关人员及审管办主管院长审签,案件才可以扣除审限。
三是建立通报机制。每月发布一期审限通报,对该院扣除审限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并对扣除审限时间较长的案件进行重点通报,发挥通报机制的监督作用,促使相关业务庭室不断加大清理力度,提高扣除审限案件审结率。
上述管理模式的运行,该院已初步形成审限全程跟踪、审限全员重视的良好局面,从而促进了审判效率的大幅度提高。上半年,该院刑事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同比减少4.6天,民事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同比减少3.3天,行政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同比减少13.8天,审查监督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同比减少19.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