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法院向到该院立案的执行申请人发放执行须知宣传册,详细告知申请人申请执行存在着执行不能的风险,使案件当事人理性看待法院执行工作,有效增强申请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在于某申请执行封某一案中,立案时,该院就向于某发放了执行须知宣传册。承办法官接收该案件后,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传统查询方式对封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封某仅有1600元银行存款,此外并无其他财产信息。承办法官继续调查发现,封某因刑事犯罪已被羁押于海拉尔看守所。鉴于此,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于某介绍了本案的执行进展情况,并向于某告知被执行人封某除银行卡内的1600元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因此,计划对本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于某在详细了解了承办法官告知的情况后,同意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于某说在立案时他仔细阅读了执行须知宣传册,对执行不能的情况有所了解,所以非常理解承办法官的工作,并对承办法官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
目前,该院正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将执行风险告知前置、加强典型案例宣传,让当事人了解案件执行中存在的“执行不能”现象,明确“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 (阿荣旗法院 纪胜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