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扎兰屯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刚柔并济的工作原则,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采取人性化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日,在执行王某与被执行人吕某欠款纠纷一案时,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吕某仅靠养殖少量的牲畜维持生计,在法院宣判后还款义务履行前,吕某驾驶摩托车不慎严重摔伤,导致还款困难。考虑到吕某的情况,执行法官坚持情理法相融的工作理念,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吕某将养殖的7头活猪抵顶大部分欠款,同时留下了4头母猪和16头小猪继续喂养经营,以保障生活来源,待下批猪仔长大后继续偿还剩余欠款。
在本案的执行中,工作人员将法律的刚性和执法的柔性相结合,既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一件小事不仅让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与理解,同时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司法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