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7日下午,一名当事人拿着9万块钱来到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监庭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把9万块钱交给了对方当事人,至此,长达六年的矛盾纠纷终得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事情要从2012年3月19日说起,当日6时30分许,陈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徐某驾驶的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了四人死亡、二人重伤、二人轻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被告人陈某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后,蒋某、张某、陈某、范某四位当事人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结果不服,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呼伦贝尔中院按照上级法院的指令对该案进行了再审。考虑这样一起纠纷经过一审、二审仍未达到案结事了的结果,双方的矛盾已越积越深,继续诉讼既耗费精力又耗费时间,承办法官认为化解矛盾的关键在于真正解开双方的心结,让双方做到相互理解,彼此谅解,所以没有机械地就案办案,而是坚持了“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调查研究贯穿始终,释法析理贯穿始终”的工作原则,在双方矛盾激烈,没有任何调解意愿的情况下,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找到案件的症结,以人为本、释法析理、亲和调解,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解开了双方的心结,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