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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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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0-21 16:47:53 打印 字号: | |
  10月17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伟义主持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和副处级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李伟义院长全文领学了市委秦义书记所作的《美丽发展,争进前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和市纪委宋秉杰书记所作的《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对第四次党代会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李伟义院长指出,市第四次党代会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认真分析了我市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机遇,研究确定了今后五年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定位,明确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任务,会议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必将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积极影响。

   李伟义院长要求,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任务、新举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将学习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要制定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计划,把党代会精神特别是秦义书记所作的重要讲话作为近期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干警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要加强对学习过程和效果的督促、检查,运用通报、考核等手段,使学习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要统一思想,确保服务大局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法院要切实摆正找准位置,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自觉地将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并针对热点难点社会问题,做好司法分析研判,切实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三要立足本职,确保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取得新提升。要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审判行为,提高审判质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认真调处民商事等各种矛盾,切实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平安、和谐”呼伦贝尔。四要精准发力,确保工作机制创新取得新实效。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做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总结和推广工作,稳步推进“1+N合议制”、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制分离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新机制。特别是针对报告中提到的打造全国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示范区,要继续在全市法院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二合一”审理模式,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加快办案进度,确保依法办案与提高效率有机统一,始终坚守生态底线。五要加强管理,确保法院队伍不出现任何问题。要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管好两级法院的班子和干部队伍。要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关于纪律作风的各项规定,着力整顿“庸、懒、散、拖、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李伟义院长最后强调指出,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代会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思路、明确目标、细化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精诚团结、砥砺奋进,为建设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美丽幸福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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