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在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扎兰河农场巡回开庭审理。
今年8月,扎兰河农场的农民王某在没有林地权属证明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使用自家四轮车非法开垦林地10.8亩,当地林业局多次警告被告人禁止耕种,但王某仍然实施了抢种。
鄂伦春自治旗有着独具特色的自然风光,如果说大兴安岭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幽静的后院,那么鄂伦春旗就是这个后院中的一个美丽花园。近些年,旗政府实施生态立旗战略,严厉打击破坏资源环境行为。鄂伦春旗法院今年成立了专门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法庭,使案件审理更为专业化。
为让人民群众能充分认识到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后果,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8月20日,环境资源庭在犯罪所在地扎兰河农场对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现场开庭,案件当庭判决,判决被告人拘役三个月,罚款一万元,被告人表示认罪伏法,不提起上诉。
通过公开庭审,农场的群众以最直观的方式,学到了法律知识,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庭审结束后,审判员与现场群众进行了交流,他们纷纷表示,一定要爱护我们生存的环境,保护好家乡的青山绿水,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