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秉承“司法为民在路上、方便群众不停步”的服务理念,充分考虑诉讼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将“深入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司法精神充分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利用巡回审判车驱车百余公里深入群众家中成功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该案中被告人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至陈旗法院审理,郭某因身患疾病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法官在了解到被告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到院这一实际情况后,运用巡回审判车到其家中开庭审理,得到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肯定。
此次内蒙古高院统一配发的巡回审判车设施完备、技术先进,不仅在车内配备了审判席、原告、被告席和旁听席、车载电脑、速录机、打印机等设备满足了审判所需硬件设施,同时具有录音录像、电子监控、扩音、远程签章等功能,达到了庭审现场实时录制、法律文书制作等具体要求。车外安装了侧面车窗大型液晶显示器和LED显示屏等实用装置方便了群众旁听。
巡回审判车的有效运用,从技术上彻底改变了以往巡回审判工作中“审而不判”的情况,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陈旗法院下一步将组织各业务庭室相关人员学习巡回审判车使用方法,发挥其最大功用,将巡回审判车开进草原深处、牧民家中,努力推进陈旗法院巡回审判工作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