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伦春旗法院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深化为民举措,努力打造为民服务新形象。
亮点一:服务群众要“走进”。近几年,鄂伦春旗法院开展“假日法庭”、“巡回法庭”,为工作日应诉困难、身体行走不便、农忙时节应诉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在农家、在院落、在厂房里开庭,真正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到司法服务。近日,新配备的巡回审判车正式“上岗”,为今后能更好地开展巡回审判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十个全覆盖”和精准扶贫驻村工作中,法官深入农户家中,进行法制宣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受到农户欢迎,拉近了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亮点二:为民诉讼要“便捷”。本着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的想法,该法院加强多功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法律宣传、登记立案、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完善便民措施,设置导诉台,讲解指导办案的各个流程,公布立案电话、监察室举报电话,设置饮水机、老花镜、便民药箱,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当事人来到服务中心,感受到的是工作人员的诚心、耐心和热心,亲和的语言、礼貌的用语和认真的答复,真正做到了诉讼有人引导、提交材料有人接收、查询案件有人协助。实施立案登记制后,对来院起诉的每个案件当场登记,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均在10分钟之内完成立案手续。为方便年老多病等特殊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今年以来共上门立案23次。
亮点三:司法服务要“高效”。迟来的正义就是非正义。鄂伦春旗法院为提高审判效率,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小额诉讼案件简易审理,今年以来共审理此类案件51件,平均审理周期仅12天,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开通了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实行快立案、快送达、快审理、快执行。大力推行立案前调解,使案件在没有进入审理阶段就得到成功化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经济负担。该法院紧把时代脉搏,今年成立了专门法庭,集中审理交通和环境保护类案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执行工作中,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找当事人财产情况,发现线索马上行动,快速执结,对拒不履行、和失信被执行人加大打击力度,前两季度实际执行率和执结率同比提高15.13和29.2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