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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讨要赡养费法院执结还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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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4-15 15:42:45 打印 字号: | |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义务。3月25日,鄂伦春旗法院执行局采取司法威慑措施,让王大爷及时拿到了赡养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王大爷今年已73岁高龄,年老多病,无收入来源。王某是王大爷的唯一女儿,却一直不尽赡养义务,王大爷无奈,将王某告上法庭。2015年12月23日鄂伦春旗法院判决王某自2015年12月起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3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却拒不履行。2016年1月王大爷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王某支付共计1200元赡养费。

 在执行中,执行法官顾及到双方当事人特殊的人身关系,采取强制措施容易进一步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于是采取打电话的方式和王某多次沟通,希望他能自动履行赡养义务。却不料王某不仅没有履行义务,还故意挂断执行法官的电话。再打他电话,就直接关机,想以此来逃避法院执行。考虑到王大爷的经济情况实在不容耽搁。3月25日,法院执行人员在找到王某并将其带回了法院。

  回到法院后,执行法官仍希望通过说服教育,促使王某自动履行,以维系当事人之间的亲情。但王某找各种理由说没钱,言语上与执行法官多次顶撞,始终不配合法院执行。王某如此蛮横的态度,这样下去,不仅法律权威尽损,而且王大爷的赡养费也将没有着落。为加大执行威慑力度,执行法官请示领导并作出了司法拘留的决定。眼看自己马上就要戴上手铐,王某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后果。急忙打电话通知朋友送来现金,提出不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鉴于王某有所悔悟,且缴纳了全部案款,执行法官对其批评教育之后,解除了对王某的控制。随后,执行法官将1200元案款送到王大爷手中。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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