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邀请三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所涉及的工程建设质量鉴定进行摇号选择司法鉴定机构。
满洲里市华晓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诉满洲里市房屋住宅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自2011年进入诉讼环节后,双方对于案件争议的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存在严重分歧。原告方于2011年3月委托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本案的工程外观质量、砖和砂浆强度、钢屋架等项目进行检验,但被告方对此检验结论并不认可。2012年,案件承办合议庭同意被告方申请,通过市中院司法鉴定技术室曾委托一家鉴定机构,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司法鉴定。但由于一些原因,只对其中一项申请内容做出了鉴定意见。
今年8月,案件合议庭决定对涉案工程建设质量进行重新鉴定。案件移送到市中院司法鉴定技术室后,技术室对案件的全部情况进行了了解分析,针对原被告方在申请鉴定中所提的意见,制定了工作方案。因我市境内没有入册的工程建设质量司法鉴定机构,而自治区境内入册的几家鉴定机构经联系后均表示无法承接此项鉴定,督办人将双方约到法院,讲明情况,组织双方首先确定了机构入选范围,并进一步明确了鉴定要求。为确保摇号选择机构过程顺利和程序公正、公平、透明,技术室决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整个摇号选择过程。在三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现场监督和原被告双方的配合下,摇号选择过程顺利完成,为下步开展司法鉴定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此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人民法院对外司法委托选择中介机构的程序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