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院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一是确保执行统计数据客观真实。近日,市中院下发了《关于重新核实“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交办案件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基层院认真核实交办案件的实际情况,防止弄虚作假,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同时还印发了《关于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对该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二是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严明执行纪律。市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严明执行纪律的规定(试行)》,要求全市执行干警守住廉政底线文明办案,规范执行,坚决杜绝消极执行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三是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针对执行工作“点面散”、“风险高”的特点,市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执行工作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要求执行人员会见当事人、调查控制财产、执行听证等行为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对执行工作实行深到底、边到沿、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推动“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执行款物的管理。高院《关于迅速开展规范执行款物管理自查清理活动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市中院立即行动,要求全市两级法院组织纪检、执行、财会人员进行认真自查,并结合实际提出11项工作重点,同时制定下发了《执行款物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严格执行款物实行专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执行款物管理不严、管理不当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