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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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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8-13 12:38:56 打印 字号: | |
  5月19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八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全院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那澜主持,各审执部门分管副院长、负责人、审判管理办公室全员及部分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

 那澜副院长在会上强调,审判执行的生命线在审判质量,全市法院通过一年以来狠抓审判管理,案件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全区绩效考核中的排名有所进步,信访案件也大幅减少。但同时,也要看到工作中还是存在大大小小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通过此次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要让从事不同分工的同志们多沟通交流,起到以点带面、以评查促提高,促使案件向精品案件靠近的良好局面。

 张庆跃副院长对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中院各审执部门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通报。指出目前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评查人与被评查人思想认识不一致。二是案件评查的标准和尺度不统一。三是评查程序有待完善。他还对近阶段的评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案件质量要常抓,增强责任心、使命感。要强化精品意识,出精品、创优质。二是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严把案件质量关。特别强调要注重评查结果的转化,要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法官年终考核、争优创先、业绩档案相挂钩。三是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建设,畅通沟通渠道。四是进一步完善“两评查”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两评查”工作。

 布仁副院长、张昌民副院长、于克平专委等院领导针对各自分管的审执部门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并对不同类问题的存在提出了具体、有效的改进措施。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办案人员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文字文学功底等方面提出了殷切希望。

 那澜副院长在总结中指出,各部门在实现预期工作目标的前提下,下一步的工作中要做到“两个努力”:一是审管部门要修改完善评查办法及细则,使评查办法更贴近我院实际、贴近承办法官实际;二是各审执部门要加强学习,改进工作,完善案件细节的方方面面,全面打造精品案件。
责任编辑:中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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