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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专刊第三十八期 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来我院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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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中院张志顺供稿  发布时间:2014-05-05 10:06:49 打印 字号: | |
  4月21日,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成员包斯尔、周文学在呼伦贝尔市纪委于仁忠主任的陪同下,来我院检查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督导组成员包斯尔介绍了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在我市进行督导的情况。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伟义就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及对此次活动的认识,创新“自选动作”的推进情况向督导组做了详细汇报。政治部徐岩主任汇报了我院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的相关情况。

  督导组对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活动第一阶段做到了“五覆盖”,即党员全覆盖、基层全覆盖、听取意见全覆盖、解决问题全覆盖和督导检查全覆盖,确立的“一五十”目标等创新“自选动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督导组周文学同志还就如何避免将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明确、主题突出与我院领导交换了意见。

  最后,李伟义院长就“四风”问题谈了自己的认识,并表示,市法院将继续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此次活动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法院的社会功能,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来源: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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