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专刊第十七期 李伟义院长到新右旗法院指导教育实践活动
分享到:
作者:中院机关党委刘树常供稿  发布时间:2014-05-05 09:09:15 打印 字号: | |
  3月20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伟义一行五人,深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基层法院对教育实践活动和中院的意见建议。

  新右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音巴拉汇报了该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及工作安排。一是充分认识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二是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三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并结合该院工作实际,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双语法官短缺,无法满足牧民群众诉讼需求。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严重。三是法庭设置不合理,导致群众诉讼不便。四是涉草场纠纷立案难,群众反响强烈。五是法官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群众的需求,建议中院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官培训力度。

  李伟义院长充分肯定了新右旗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认为,该院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团结向上的工作干劲进一步增强,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同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密切,法官公平、公正、公信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法院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落实“8337”发展思路、建设幸福呼伦贝尔的强大力量。他表示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尽快召开会议,研讨解决方案,解除基层法院工作困扰。
来源: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小组办公室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