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自治区督导组田献民、谷勇强,市委第十八督导组孟宪伟组长等六人出席了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书记、李伟义院长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一定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努力实现“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一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二要突出重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严格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狠刹我院机关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配套措施和市委28项落实意见入手,加强司法为民的制度建设。牢牢把握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实际效果。全市法院要加强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发挥表率的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活动的长效机制。
市督导组组长孟宪伟从我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背景等方面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准确把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步骤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五个坚持”,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