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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专刊第三期 李伟义院长在中院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强调
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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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3-20 15:52:03 打印 字号: | |
  2月19日下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自治区督导组田献民、谷勇强,市委第十八督导组孟宪伟组长等六人出席了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书记、李伟义院长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一定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努力实现“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一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二要突出重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严格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狠刹我院机关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配套措施和市委28项落实意见入手,加强司法为民的制度建设。牢牢把握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实际效果。全市法院要加强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发挥表率的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活动的长效机制。

市督导组组长孟宪伟从我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背景等方面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准确把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步骤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五个坚持”,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等要求。
来源: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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