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有天然草场8万平方公里,天然林地12万平方公里,呼伦贝尔地处生态屏障地带,拥有3000多条河流(其中著名的有额尔古纳河、克鲁伦河、雅鲁河等),500多个湖泊(其中著名的有呼伦湖、贝尔湖),3000多种植物,400多种野生动物。大兴安岭由北向南纵贯其中,成为天然的南北界线。世界闻名的呼伦贝尔大草原广袤无垠,有“绿色净土”“北国碧玉”之美誉。
1950年3月27日,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人民法院成立,当时管辖11个所属旗县市人民法院。1953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东部区人民法院,设在乌兰浩特市,同时决定撤销呼纳盟、兴安盟、哲里木盟三个法院,但呼纳盟人民法院实际未撤销。1954年3月31日,呼纳盟与兴安盟合并,改称呼伦贝尔盟,人民法院也随即改称为呼伦贝尔盟人民法院。同年5月,东部区人民法院被撤销。1955年4月,呼伦贝尔盟人民法院改称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7个基层法院。随行政区划的变化,1980年10月,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3个基层法院。2002年,伴随着呼伦贝尔撤盟设市,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改称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重组、更名、扩建等近70年的发展,目前,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4个旗市(区)人民法院,58个派出法庭,是全区所辖基层法院和法庭最多的法院。
全市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280个,实有干警1092人。其中,少数民族542人;硕士研究生107人,本科974人,专科及以下92人;员额法官450人。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29个和1个科级事业单位,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91个,实有干警189人。其中男104人,女85人;汉族104人,少数民族85人;研究生37人,本科138人,大专及以下14人;员额法官70人。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审判法庭建筑面积17486.64平方米,具备开庭、接待律师和当事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档案管理、会议等功能,主要包括标准数字法庭11个、便携式数字法庭3个、调解室9个、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集中控制中心和警务指挥中心、审判管理数据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挥中心等便民服务窗口和信息化办公办案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开通了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引入了诉讼风险智能评估系统,为当事人配齐了密码储物柜、手机充电桩、盲文诉讼指引手册等便民服务设施和用品,逐步构建起了一站式、综合性的服务平台。全国率先研发并在审判法庭、调解室、会议室等场所实际应用了语音转写系统,使庭审等记录方式发生了实质性变革。目前,覆盖全院的审判执行智能系统已基本形成。
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等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六个着力”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创新管理年”活动,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受理案件62434件,审执结58253件,结案率93.30%,高于全区平均值1.91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93.07%,全市法院审执工作态势平稳。阿荣旗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额尔古纳市法院黑山头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海拉尔区法院被评为全区优秀法院,中院张静超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自治区先进工作者,满洲里市法院梁建学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还有69个集体、202名个人分别获得了国家、自治区和市本级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