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位于呼伦贝尔东北部,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辖区面积5.9平方公里,下辖8镇2乡82个行政村,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旗(市),户籍人口24.9万,生活着鄂伦春、达斡尔、鄂温克等多个少数民族,有着独具特色的鄂伦春民族文化、悠久的鲜卑历史和优美的自然景观。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6月21日,坐落于阿里河镇向阳街,占地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898平方米。内设8个机构、下设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下辖9个派出人民法庭(克一河法庭、甘河法庭、吉文法庭、阿里河法庭、乌鲁布铁法庭、大杨树法庭、宜里地区法庭、诺敏法庭、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全院现有行政编制96名,实有干警74名;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员5名。员额法官38名,法院年均受理案件4000余件。
近年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在以党组书记、院长梁学文为首的领导班子带领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公开司法、阳光司法,以“尚法厚德,法正人和”为院训,以开展全区法院“提质增效年”、“创新管理年”等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法庭“五化”建设;深入开展“百名党员守初心、诉源治理担使命”专项活动和“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2016年在全市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达尔滨罗、四方山、相思谷等景区建立了环境资源保护站;设立驻农场局法官工作室,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成立驻吉格腾迪村法官工作室和精准扶贫工作室,将法律扶贫和精准脱贫结合起来等。鄂伦春旗法院通过各项措施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在上级院的指导下以及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鄂伦春旗法院干警励精图治、积极进取。2000年以来荣获自治区、市、旗集体表彰20余项(次),大杨树法庭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院领导班子2015-2016年度连续两年被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60余名干警获得“全区优秀法官”、“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大杨树法庭先后被自治区高院、最高法院评选为先进集体和国家级先进集体,诺敏法庭被自治区高院评选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
“艰辛成就伟业,奋斗铸就辉煌”。今后,旗法院全体干警将上下同心,团结奋进,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鄂伦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